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

我要做運動

為了瘦,為了fit (fit與瘦不同,fit的意思,是我真的想身體機能可以維持),為了保持活力,為了提昇意志力,為了身體健康,我決定要跑步!


其實早在兩星期前已經開始,不過間中都會偷懶,跑的時候又只得20分鐘!


據資料顯示,跑20分鐘是基本,要多於20分鐘才可以消耗脂肪…


對我來說,跑步除了辛苦,也很悶,所以我問老公借了他的手機來聽歌


昨日,我終於第一次跑了30分鐘,頭10分鐘真的很辛苦,很難捱。


所以這個八月,我要一星期要跑三次,每次半小時!


我要努力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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