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煙花那天的事,令我覺得很擔心和慚愧,怎麼常常這樣失魂?於是跟老公約法三章,以後不准替我拎手提電話和銀包!
其實還有很多我自己應該做的事還未試過?如交稅、找咭數、找水電煤氣費、出糧給工人…或者你會說,不要怕,那些都是小事,唔…不過想起來,發覺老公的腦袋負擔真的比我重很多,除了那些小事,還有買樓、津齊轉校、選校…
一方面是為了老公 (減輕他腦袋的負擔),一方面是為了自己 (誰可以保證照顧自己一世),所以我要幫手,逐小逐小take up,訓練自己,不要對那些看似小事但十分切身的事一頭霧水!
當中一件事,想學好駕駛。話說回來,由起初不想買車,到買了車子,只願給老公做sunday driver,後來因為津津,駕駛變成了必需,不過,因為每次都要老公來駕駛,後來想想返工駕駛也不錯,但車泊在我的附近,若不學會駕駛,就每天要老公返工放工走上走落,於是我立下心志,學會自己駕駛,想不到,一申請就得到車位,又因為想可以自己帶津津返醫院,加速了我要學好駕駛的目標,雖然我仍然會慢慢來,等自己真的充滿信心才實施在沒有老公指引下駕駛,不過,我堅持,多點駕駛,才可以學會。
今天,就著我的目標,我自己駕駛去北區看地盤,我自己在地圖上先找出路線 (認識我的人應該會感為驚訝),然後在經繁忙的公主道、窩打老道、獅子山隧道,再駛上高速的吐露港公路和粉嶺公路,再入吝紊亂的安樂邨…yeah!我到了!
努力,也為著津津的,我跟自己說,要跟津津一起變得勇敢起來!
唔知幾時先可以唔使老公在旁駕駛呢?
三十歲才來開竅,希望不算太遲吧!
沒錯,因為津津大得很快,變得很叻,媽媽才不可以怠慢,要與津津齊齊並肩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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