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有一件事,令我耿耿於懷,是因為朋友對我的一點誤解。
其實,我認為,我不是一個沒有缺點的人,但起碼,我做事,不會另有目的,我想,這是我一個很重要的優點。我對朋友,沒有問回報,不過,若果被人認為我有其他目的,我就會覺得十分委屈。因此,早前因為為同事搞活動而被說成我 “痴飲痴食”,我就十分生氣。不過,那事我早已忘記了,我已經將那個人在我的生活圈子裡剔出來,他的事與我再無關係!但最近,我被朋友誤解了!說是誤解,有點過份,只可以說朋友不了解我,把我遇到的事通通都歸咎於我過於熱情的性格,我有點“啞子吃黃蓮”的感覺。或著,所謂朋友,都是人,別人的評價未必準確,就算準確,亦未必有用。其實自己的事,向自己和家人交代就好了!看了村上春樹的書,其中很有共鳴的地方,村上先生說,被誤解是難過的事,但我們就是透過許許多多的誤解(當然也加上其他的事)而形成我們獨特的性格,這樣才能做一個不一樣的人,做不一樣的事。很同意!又記得有另一位朋友跟我說過,被別人誤解,未必要做口去解釋,做出來證明別人是看錯了更為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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