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

十年前,我受浸了!

我曾藉著受浸這個儀式,向眾人在見證,見證與主同死同復活,承諾要過聖潔的生活,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和愛人!


十年真的過得很快,我當然還有很多做得不好的地方,但起碼,我仍然信靠主耶穌。


 


以前一起受浸的弟兄姊妹相約一聚。其實我結婚不久就跟老公返了另一間教會,所以那些弟兄姊妹我已多年沒見,也沒有聯絡,所以我拒絕了那一聚。是的,十年會令人變得陌生,但起碼,我仍然與主聯繫著。


 


這個blog寫了快三年,最近才開始寫多一些關於自己與主耶穌的事,想起有一些很重要的事,就趁受浸十週年記下來,就是關於我信主的事。


 


我小學是基督教的,也因為當時沒有娛樂,每逢週末週日都會返教會,自己返!週末的團契還可以,一大班少年人玩玩遊戲聽聽道理,但週日的崇拜悶得很,又沒有人認識我,年紀太少又聽不明白,但我真的常常返,可能沒有其他活動吧!


也因為如此,心裡覺得,有事就可以依靠的神!


 


可能天父知道我信心很小吧!為建立我的小小信心,我的而且確三次經歷像神蹟一樣的事!為免寫得太長,我還是留待有機會才把那三次神蹟寫出來!


 


但是有事才找耶穌,哪怎可以叫信神呢?


 


中一那年,我聽了一個佈道會,我還記得是吳主光講的,他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情況,藉著一個軍人代他人受罰的故事,詡詡如生地說出來,我竟然感動落淚!我想,那一次我不再是有事求神,是真的被神的愛所感動!


 


我繼續返教會,我知道我不再是無聊才返,也不是信神可以幫助我而返,是我要繼續尋求認識神。不過,心裡仍是覺得因為做基督徒很好,返教會很開心!


 


當人長大了,認識神多了,也因為遇到的種種問題,令我明白,信耶穌不是舒服的事。因為神對我們有很多要求,要我們放下自我,要我們原諒別人,愛人如己,要我們以主為首,也有機會,是要為主受苦難的。我覺得都是很難的事,也不太願意去做!


 


到今時今日,神還一直保守著著我。雖然我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,但那些為主放下自己,為主受苦難的事,我都願意做了!雖然做得不好,但起碼,我的心,我知道,我會順服神所給我的一切一切。


 


想起一節金句: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《徒 1:8 唔…神給我們的大使命是要我們去不斷作神的見證,但是…我的blog每天看過的一次都不超過三十,怎樣去到地極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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